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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浙江政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浙江政报》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6]12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政报》是省政府“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行使省政府公报职能。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浙江政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浙江政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浙江政报》主要刊登国家最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制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规范性文件,它是省政府与各级政府、与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和桥梁。通过《浙江政报》,可以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增强法制观念,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浙江政报》在推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浙江政报》赠阅和订阅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宣传,扩大《浙江政报》的覆盖面。同时,要总结推广各地学习、运用《浙江政报》的各种经验,不断开创《浙江政报》工作新局面。

  二、切实做好赠阅《浙江政报》的管理工作。赠阅《浙江政报》是省政府促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赠阅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公共阅览点的管理,为公众查阅、利用《浙江政报》提供方便。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浙江政报》赠阅管理有关规定,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和省级部门办公室应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所需赠阅《浙江政报》的单位名称、收件人、邮政编码、详细地址及所赠份数等有关情况,按规定格式填写,加盖办公室(厅)公章后,按要求报送浙江政报社和当地邮局。同时,要根据受赠单位和个人的情况变化,及时做好赠阅对象和赠阅数量调整工作,确保每份赠阅的《浙江政报》及时到位。

  三、做好自愿订阅服务工作。《浙江政报》发行采取免费赠阅和自愿订阅相结合的方式。为推进政务公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特别是我省数量众多的民营经济组织对掌握政策、获取政务信息的需要,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厅)要在做好《浙江政报》赠阅管理工作的同时,注重做好自愿订阅的组织服务工作,要把《浙江政报》的性质、作用、订阅办法宣传到企事业单位,让赠阅范围之外的更多单位和个人了解《浙江政报》;各级邮政部门要为订阅《浙江政报》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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