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开展创建和谐单位、和谐家庭活动,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公的问题。不断增强社会和谐的基础。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完善社会纠纷调处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有效缓解和疏导矛盾。(自治区民政厅牵头)
八、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效机制
切实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机制。进行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自治区农业厅牵头)重点抓好武鸣、邕宁等县、区的农村综合改革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重点探索现代农业发展机制、财政支农机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机制,探索合理解决农村之间以及农村与国有农林场之间土地纠纷的机制。(自治区农业厅牵头)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牵头)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以林木资产抵押为主要内容的林业投融资体制。(自治区林业局牵头)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自治区民政厅牵头)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增强其为农服务功能。 (自治区供销社牵头)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为农业发展服务。研究推广糖业产业“公司+农户,期货+订单”模式的订单农业,把单个农户整合在一起,发展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广西证监局、农业厅牵头)
积极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新型农业防灾减灾机制,将部分农业生产性救助资金改为事前参保资助。以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进行保险试点,重在保大户大灾,试点成功后再推广。(自治区财政厅牵头)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力度,健全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监管体系,确保粮食安全。(自治区粮食局、财政厅牵头)
九、健全改革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改革
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明确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