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桂政发[2006]9号)。建立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立法为重点,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复议法,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销,努力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主体和依据。逐步健全社会公示、听证制度。(自治区法制办牵头)
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建立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没有深入调查研究的事项不得纳入决策程序。全面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并使之法定化。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及其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制度,切实保障咨询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自治区监察厅牵头)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地位、性质和职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新型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管体系,重点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自治区编办牵头)
认真做好实施《
公务员法》工作。进一步抓好
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公务员队伍。扎实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适当改善公务员待遇。(自治区人事厅牵头)
二、加快国有经济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加快推进我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引导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和布局,做大做强一批优势国有企业。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努力培育和促进大公司、大集团的形成。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国资委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