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蚕桑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自治区级桑蚕原种场、蚕种冷藏孵化中心、蚕种质量检疫检验中心建设,加强蚕桑品种的选育研究。按照标准化、规模化要求,在河池、来宾、南宁、贵港等市建设10个年产30万张以上的国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大型蚕种场。
2.大力开发推广科学种养实用新技术。改变传统的养蚕方式,大力推行小蚕共育、方格簇、条桑育等科学养蚕技术。到2010年,要使小蚕共育率由目前的30%左右提高到 70%以上,方格簇普及率由目前的50%提高到70%以上。进一步完善桑、蚕病虫害的防控体系,逐步实现科学化、标准化养蚕,提高蚕茧单产和质量。
3.加快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基地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配套开发的原则,重点发展和优化桂西北、桂中、桂南优势产业带,到2010年要发展26个5万亩以上的蚕桑大县,创建30个万亩优质桑蚕示范基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种养、高水平管理、高效益产出、生态化建设的要求,把宜州、鹿寨、横县、象州等4县(市)培育成年产鲜茧超万吨级的蚕茧基地;把邕宁、上林、宾阳、忻城、柳城、柳江、蒙山、平南、港南、覃塘、环江、都安等县(区)建设成年产鲜茧超5000吨的蚕茧基地。通过优势蚕桑大县和优质示范基地建设,使广西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蚕桑生产基地。
4.积极推动蚕桑业向生态经济发展。重点开展桑杆纤维、板材、造纸、保健、药用、食品、饲料等领域的研究开发,通过蚕桑副产品的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蚕桑业的综合效益,促进蚕桑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二)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丝绸深加工。当前我区茧丝绸业发展的关键是抓好加工业,要紧紧抓住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集中力量抓好龙头加工企业的培育,拉长丝绸产业链,形成茧丝绸产业集群。
1.大力发展缫丝工业。要以优势蚕茧产区为中心,鼓励缫丝生产与桑园发展相结合,培育一批农工贸一体化的茧丝加工企业。以宜州、鹿寨、柳城、象州、横县、蒙山、合浦、浦北、平南等县(市)为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年产500-1000吨桑蚕丝、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缫丝龙头企业。力争在“十一五”期末,把我区建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要桑蚕丝生产基地。
2.积极推进丝绸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十一五”期间要统筹规划,着重扶持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发展捻丝、绢纺、真丝针织、丝绸等加工业,逐步拉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力争用5-10年时间,培育若干个产值超过10亿元,带动能力较强的大型茧丝绸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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