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 二级 │督导评估要点│ 分值 │ 计分办法 │
│指标│ 指标 │ 及要求 ├─┬─┼──────────────────────────┬──────────┤
│ │ │ │F │NF│ F │ NF │
├──┼───┼──────┼─┼─┼──────────────────────────┼──────────┤
│A3教│B10教 │1.城市教育费│30│25│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30分) │足额征收拨付(25分 │
│育经│育费附│附加征收管理│ │ │①征收10分。按三税的3%,市本级和所辖县实征额占应征 │) │
│费投│加征收│与使用 │ │ │额比例均达到95%及以上,计10分。否则,全市得分=10分 │①征收10分。计分=10 │
│入 │管理使│城市教育费附│ │ │×达到95%及以上的市本级(按1计,下同)和县数÷[所辖 │分×(全市2006年实 │
│ │用及多│加按规定足额│ │ │县数+1(市本级)]。 │征额÷全市2006年应 │
│ │渠道筹│征收,并按规│ │ │②拨付10分。市本级和所辖县拨付额占征收额比例均达到 │征额);(注:实征 │
│ │资 │定及时足额拨│ │ │90%及以上,计10分。否则,全市得分=(5分×达到85%但 │额÷应征额>100% │
│ │F65分 │付使用。 │ │ │低于90%的市本级和县数+10分×达到90%及以上的市本级 │,按100%计) │
│ │NF55分│ │ │ │和县数)÷[所辖县数+1(市本级)];抽查发现每虚报征 │②拨付10分。计分=10 │
│ │ │ │ │ │收额10万元,分别从B10-1得分中扣1分,扣完B10-1得分 │分×(全市2006年拨 │
│ │ │ │ │ │止。 │付到位额÷全市2006 │
│ │ │ │ │ │③管理与使用10分。市本级及所辖县落实了当年实征额拨 │年应拨付额); │
│ │ │ │ │ │付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主要用于学校 │③使用5分。全市统 │
│ │ │ │ │ │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计5分;市 │算,当年实征额用于 │
│ │ │ │ │ │本级未落实,每有1县未落实,各扣2分,扣完5分止。无其 │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 │
│ │ │ │ │ │他违反规定使用现象,计5分。否则,扣5分,计0分。 │30%,加5分。 │
│ │ │ │ │ │ │ │
│ │ ├──────┼─┼─┼──────────────────────────┼──────────┤
│ │ │2.地方教育附│30│25│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30分) │足额征收拨付(25分 │
│ │ │加征收管理与│ │ │①征收10分。按三税的1%,市本级和所辖县实征额占应征 │) │
│ │ │使用 │ │ │额比例均达到95%及以上,计10分。否则,全市得分=(10 │①征收10分。计分=10 │
│ │ │按照省规定及│ │ │分×达到95%及以上的市本级和县数)÷[所辖县数+1(市 │分×(全市2006年实 │
│ │ │时开征和足额│ │ │本级)]。 │征额÷全市2006年应 │
│ │ │征收,并按规│ │ │②拨付10分。市本级和所辖县拨付额占征收额比例均达到 │征额)。(注:实征 │
│ │ │定及时足额拨│ │ │90%及以上,计10分。否则,全市得分=(5分×达到85%但 │额÷应征额>100%,按│
│ │ │付使用。 │ │ │低于90%的市本级和县数+10分×达到90%及以上的市本级 │100%计) │
│ │ │ │ │ │和县数)÷[所辖县数+1(市本级)]。抽查发现每虚报征 │②拨付10分。计分=10 │
│ │ │ │ │ │收额10万元,分别从B10-2得分中扣1分,扣完B10-2得分 │分×(全市2006年拨 │
│ │ │ │ │ │止。 │付到位额÷全市2006 │
│ │ │ │ │ │③管理与使用10分。市本级及所辖县落实了当年实征额拨 │年应拨付额); │
│ │ │ │ │ │付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计5分;市本级 │③使用5分。全市统 │
│ │ │ │ │ │未落实,每有1县未落实,各扣2分,扣完5分止。无其他违 │算,当年实征额用于 │
│ │ │ │ │ │反规定使用现象,计5分,否则,扣5分,计0分。 │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 │
│ │ │ │ │ │ │20%,加5分。 │
└──┴───┴──────┴─┴─┴──────────────────────────┴──────────┘
注:1.B10-1F、B10-2F:②中“拨付额”=当年实际拨付额(包括上年结转);“征收额”=当年实征额+上年结转。
2.B10-1NF 、B10-2NF:②中“2006年应拨付额”=当年实征额+2005年结转下年的数额。
┌──┬──┬─────────────┬───┬───────────────────────────────┐
│一级│二级│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办法 │
│指标│指标│ ├─┬─┼──────────────────┬────────────┤
│ │ │ │F │NF│ F │ NF │
├──┼──┼─────────────┼─┼─┼──────────────────┼────────────┤
│ │ │3.捐资助学 │5 │5 │捐资助学(5分) │表彰捐资助学先进(5分) │
│ │ │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形成捐资│ │ │根据捐资助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按 │市对2006年捐资助学先进 │
│ │ │助学风气,建立社会投资、出│ │ │5、3、2分三档计分。 │进行表彰的计5分。 │
│ │ │资和捐资办学的有效激励机制│ │ │ │ │
│ │ │,效果显著,并对捐资助学先│ │ │ │ │
│ │ │进进行表彰。 │ │ │ │ │
├──┼──┼─────────────┼─┼─┼──────────────────┼────────────┤
│A4教│B11 │统一管理学校财务 │15│10│统一管理学校财务(15分) │统一管理学校财务(10分)│
│育经│学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 │所辖县农村中小学财务统一管理达到要 │年内实现农村中小学财务 │
│费管│财务│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 │求,计分=15分÷所辖县数×达到要求的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 │
│理 │管理│》(鲁政发〔2003〕102号) │ │ │县数。 │管理,计分=10分÷所辖县 │
│F85 │F15 │要求,农村中小学财务由县级│ │ │ │数×年内达到要求的县数 │
│分 │分 │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财政│ │ │ │。 │
│NF60│NF10│部门监督。 │ │ │ │ │
│分 │分 │ │ │ │ │ │
│ ├──┼─────────────┼─┼─┼──────────────────┼────────────┤
│ │B12 │预算内教育经费管理 │20│15│预算内教育经费管理(20分) │预算内教育经费管理(15分│
│ │预算│市及所辖县无挤占、挪用预算│ │ │2006年以来,市、县、乡及学校无挤占 │) │
│ │内教│内教育经费现象。 │ │ │、挪用预算内教育经费现象,计20分。 │2006年以来,市、县、乡 │
│ │育经│ │ │ │否则,计0分。 │及学校无挤占、挪用预算 │
│ │费管│ │ │ │ │内教育经费现象,加15分 │
│ │理 │ │ │ │ │。 │
│ │F20 │ │ │ │ │ │
│ │分 │ │ │ │ │ │
│ │NF15│ │ │ │ │ │
│ │分 │ │ │ │ │ │
│ ├──┼─────────────┼─┼─┼──────────────────┼────────────┤
│ │B13 │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 │20│20│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20分) │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 │
│ │专项│各项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 │ │2006年以来,市、县、乡对各项教育专 │(20分) │
│ │经费│符合省规定要求。 │ │ │项经费按省规定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2006年以来,市、县、乡 │
│ │管理│ │ │ │计20分。否则,计0分。 │对各项教育专项经费按省 │
│ │F20 │ │ │ │ │规定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
│ │分 │ │ │ │ │,加20分。 │
│ │NF20│ │ │ │ │ │
│ │分 │ │ │ │ │ │
│ ├──┼─────────────┼─┼─┼──────────────────┼────────────┤
│ │B14 │学校收费管理使用和治理乱收│30│15│学校收费管理使用和治理乱收费(30分)│学校收费管理使用(15分)│
│ │学校│费 │ │ │①市、县、乡认真学习“一费制”政策 │2006年以来无滞留、截留 │
│ │收费│①严格按“一费制”标准及有│ │ │,各校均设公开牌,无违反“一费制” │、挪用、统筹中小学收费 │
│ │管理│关规定收取和管理、使用学校│ │ │规定收费,对乱收费举报及时查处,计 │资金现象,加15分。 │
│ │使用│收费资金及其他预算外资金,│ │ │5分。不设公开举报电话,发生乱收费 │ │
│ │和治│没有发生乱收费现象,设立举│ │ │且不及时纠正,扣5分,计0分。 │ │
│ │理乱│报乱收费电话。 │ │ │②在中考招生中,没有违反“三限”规 │ │
│ │收费│②在中考招生中,没有违反“│ │ │定招收高额收费学生等现象,计10分。 │ │
│ │F30 │三限”规定招收高额收费学生│ │ │否则,扣10分,计0分。 │ │
│ │分 │等现象。 │ │ │③所辖民办学校无违反国家及省规定收 │ │
│ │NF15│③民办学校无违反国家和省规│ │ │费和集资现象,计5分。每发现1处民办 │ │
│ │分 │定收费现象。 │ │ │学校不按规定收费,发现民办学校违规 │ │
│ │ │④市及所辖县无滞留、截留、│ │ │集资造成群众上访,均不得分,计0分 │ │
│ │ │挪用、统筹学校收费资金现象│ │ │。 │ │
│ │ │。 │ │ │④无滞留、截留、挪用、统筹中小学收 │ │
│ │ │ │ │ │费资金现象,计10分。有滞留、截留、 │ │
│ │ │ │ │ │挪用、统筹中小学收费资金现象,B14 │ │
│ │ │ │ │ │指标计0分。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