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浙交〔2006〕339号)


各市交通局(委):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租汽车已成为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被誉为“城市一道流动的风景线”,同时也已成为政府和媒体关注的焦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交通,进一步规范出租车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增强文明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展现我省出租车行业的新风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现将《全省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随文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以“做文明使者、创优质服务”为主题,大力加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出租车行业品牌。

  二、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

  大力培育、弘扬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收费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打造一批被社会认可的文明出租车企业、文明出租车车队、文明出租车服务明星,造就出一批业务精通、技术娴熟、待人热情的出租车驾驶员。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成效

  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出租车行业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分析出租车行业存在的主要热点和难点,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级运管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实现出租车行业管理目标重要抓手,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其他业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将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意识,规范出租车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全面提升我省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打造浙江省出租车行业的服务品牌,塑造浙江省出租车行业的新形象,根据《全省交通行业“十一五”期间文明创建工作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交通厅统一领导出租车文明创建工作,并负责制定创建规划、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厅运管局负责制定创建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领导组织所辖地区的创建工作;各市、县运管处(局)具体负责实施。
  第三条 参加创建活动的主体为:全省从事出租车营运的企业、出租车车队和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出租车驾驶员。
  第四条 出租车文明创建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十佳文明出租车企业、文明出租车车队、出租车服务明星的评选。
  第五条 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十佳文明出租车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开业经营两年以上的出租车企业;
  (二)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保证机制和台帐;
  (三)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成绩优异。
  二、文明出租车车队的基本条件:
  (一)车辆数量在15辆以上;
  (二)有完整的车队服务管理制度;
  (三)有统一的服务品牌或服务标识标准。
  三、出租车服务明星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出租车客运5年以上,并安全行车达30万公里;
  (二)获得当地最高级别的星级驾驶员。
  四、出租车企业或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企业和车队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媒体重大曝光事件;
  (二)驾驶员在评比年限内因服务质量被投诉,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驾驶员有重大违章行车记录。
  第六条 活动的评选工作由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运管部门负责具体承办,实行申报制。每年7月份由企业或车队负责人向各地运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出租车服务明星由所在企业负责向各地运管部门推荐。各地运管部门应对提出申报的企业和推荐的个人进行考核,并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逐级上报。厅运管局负责对上报的企业、车队和个人的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复查和评选,其结果经省交通厅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厅运管局给予以命名表彰。
  第七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出租车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并结合地方党委、政府对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的要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第八条 各级运管部门负责对十佳文明出租车企业、文明出租车车队及出租车服务明星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不定期抽查,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应建议予以摘牌。
  第九条 被评为文明出租车车队的所有出租车和出租车服务明星驾驶员,由厅运管局制作统一标志,挂在车内明显位置,以提高社会知名度,同时便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