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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4.办好残疾人特殊艺术团体,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举办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5.积极选拔、培养体育苗子,为国家输送残奥、特奥和聋奥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抓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和活动;有条件的体育院校、师范院校和各级体校要招收培养一定数量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全民健身路径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应的设施。

  6.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所有公共体育活动场所都应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各省辖市至少有一处符合残疾人公共体育活动要求的体育综合活动场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裁判员、医学分级员队伍;做好残疾人集训队的选拔、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解决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就学、就业和保险、奖励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为国争光。

  7.举办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单项锦标赛,输送队员参加2007年第十二届世界特奥运动会和2008年第十三届残奥会,组团参加2006年、2010年第四届、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和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并争取优异成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任务指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专题节目。

  --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主要措施:

  1.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省辖市以上电视台要开办手语等为残疾人服务的节目,县级以上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

  3.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5.大力宣传“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6.继续组织好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国评选。

  (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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