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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我省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5.1万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0.6万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0.1万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0.8万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0.7万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450例、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0.85万名、装配假肢和矫形器0.52万例,帮助24万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8万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基层卫生工作。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2.组织开展盲人康复服务。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使年手术量达到6万例以上;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开发、生产、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健全聋儿康复网络。加强省康复研究中心建设,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在覆盖4000万人口的地区对24万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康复;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完善省、省辖市康复中心的功能与条件;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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