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和引导上述旅游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集约化发展的要求,搞好集群发展规划,构建政策协调机制和资源共享平台,鼓励旅游产业要素聚集,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合理配置,形成产业配套、功能完善、商务成本低、集聚效益好的产业密集区。
五、旅游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快旅游业机制、体制创新
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由旅游、文物、宗教、城建、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的管理体制。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旅游景区(点)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推动景区(点)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
大力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深化国有旅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隶属于各部门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剥离出来,推向市场。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以资产和要素重组为突破口,培育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龙头旅游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旅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增强旅游企业的发展活力。
放宽市场准入。深化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多渠道筹资发展旅游业的投融资新机制。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外,鼓励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景区开发,进入旅游要素产业和相关产业。进一步加大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策划论证一批旅游产业项目,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大型旅游企业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兼并、参股、收购、特许经营、租赁承包、建设--经营--转让(BOT)、TOT等多种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旅游开发和经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支持省内优势企业跨国连锁经营和网络化发展。
(二)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
充分利用资本和市场手段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合力打造精品景区和线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旅游发展规划,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快区域内、区域间的旅游资源整合,形成无障碍旅游区。加强联合宣传促销,统一规划设计旅游线路,树立河南旅游的整体形象。强化旅游信息网络服务功能,着力推进河南旅游网与全国各省(区、市)、世界各主要客源地市场联网,开展网上旅游、网上查询、网上预订等多项服务。整合全省旅行社资源,实现全省各地旅行社的网络化经营。整合科研、教育、文化资源,形成旅游商品联合研发体系、旅游人才队伍联合培养体系和文化精品工程联合开发体系。
(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旅游城市到县城以及到重点旅游景区的旅游快速通道,建设重点景区之间的旅游专线。尽快打通太行山旅游区交通连线、伏牛山旅游区交通环线和桐柏-大别山旅游区的交通连线。完善旅游交通标识系统,提高旅游交通服务水平。加快旅游客运站点建设,争取三年内基本建成覆盖主要景区(点)的游客客运网络。完成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改造扩建,大力开辟国际国内航线。提升洛阳机场和南阳机场功能,配合国家建成郑州至西安、北京、武汉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开工建设郑州至徐州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郑州高速铁路客运枢纽站。形成综合性立体交通网络。
加快推进旅游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实施太行山绿化工程和豫西伏牛山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沿黄城市防护林及生态走廊,把黄河建成沿黄旅游经济带的生态涵养带、黄河文化长廊。实施南水北调工程,提高重点旅游城市的水资源调配能力。
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河南旅游网,整合省内外、国内外旅游信息资源,充实旅游信息数据库,拓展旅游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积极发展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南阳、新乡等重点旅游城市多功能的旅游服务中心,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
(四)促进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保护优先,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依法进行开发建设和管理,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严格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控制性保护措施,对自然生态脆弱区实行区域控制,维护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古迹原貌。文化旅游资源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利用旅游开发促进传统文化和文化古迹的修复、挖掘和保护;自然旅游资源要保护自然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重视旅游景区内部的环境治理,加强水源地水质保护,制定并执行区域大气环境容量控制制度,配套完善景区环卫设施。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娱乐项目开发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节约利用土地,防止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及其他文化古迹的保护,促进旅游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