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社会协调治理。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将规划所确定的有关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任务纳入日常工作议程。继续坚持和认真落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逐级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政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不断提高政府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以及规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评价体系,强化有效监督。将人口总量、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等重要指标列为约束性指标,由相关部门分解到各省辖市。同时制定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或条文,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完善具体实施、考核办法,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公正的实施。
(二)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发展模式转型
加快我省资源环境能力建设,着重提高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力,以科技进步带动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加强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科学研究体系、技术开发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调动科技人员从事可持续发展领域研究和产业化的积极性、创造性。整合科技资源,建设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技术,发展节材、节能、节水、节地、环境友好的高新技术,发展洁净煤、可再生能源和新的替代能源技术,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发展模式转型提供高效、安全、清洁的技术体系。建立与完善覆盖全省的国土与生态系统监测网络,发展资源环境信息技术平台,为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整治提供知识基础、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模式转型。充分考虑我省资源特征和区域比较优势,着力改变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现象,形成各具特色、整体协调的产业布局。通过信息化和清洁化等高新技术手段,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服务业和环保产业,逐步形成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和投资驱动为主向资源节约和创新驱动的转变。
(三)强化政策引导,建立适合可持续发展的价格和投入机制
借鉴发达地区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按照从易到难、逐步推进的策略,制定切实可行、相互协调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产业、财政、金融、收入等政策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加对限制开发地区和禁止开发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投入。建立废物、废液、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合理取费制度。降低或撤消进入门槛,推进环保和生态产业化,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国有资金甚至国外资金投入可持续发展领域,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资金保障程度和稳定性。在资源、环境相关的公共投资中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对投入可持续发展资金使用的管理水平和投入资金的经济效益。建立环境、资源补偿长效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积极开发、有效利用省内省外两种资源,拓展利用全球资源的空间,缓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
建立有利于引导各类利益主体参与可持续发展的价格调节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各方承受能力,调整不合理的价格结构,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建立既反映市场供求、又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污染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和健全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价格体系。通过价格杠杆,反映资源环境真实成本,切实让资源使用者和污染物排放者承担相应费用,引导各类相关利益主体强化资源节约,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真正发挥价格机制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调节功能。
(四)增强全民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普及可持续发展知识,增强公众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加强可持续发展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快培育一大批熟悉优生优育、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绿色消费等方面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科研人员、公务员和志愿者,积极鼓励与支持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参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活动,增强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决策和管理监督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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