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五”时期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三大基本国策,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强化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和法制保障,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努力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协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省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整体协调。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围绕提高人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加快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念,加强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搞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优化产业结构,节约使用自然资源,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科技先导,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变资源主导型经济为创新主导型经济,变粗放型经营为集约型经营,实现经济增长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永续动力。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实施突破,在获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四方面的积极性。政府要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主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省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建立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口数量继续得到控制、素质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开发趋于合理,初步建成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
--低生育水平更加稳定,人口素质全面提高。总人口控制在1.01亿人以内,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得到遏制,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人口科技文化、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城乡医疗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老少边穷地区普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初级卫生医疗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落实,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贫困发生率逐步降低,人口分布趋于合理;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体育等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6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以上;耕地保有量控制在国家确定的范围内,耕地资源基本实现与经济、人口发展需求相协调,各类建设用地得到集约高效利用;各类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良好,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工业清洁生产水平有较大提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4%,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10.8%;环保设施得到有效运转,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0%以上。主要河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乱砍滥伐、随意放牧现象得到遏制,完成退耕还林还草37万公顷,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万公顷,林木覆盖率达到26%,重点地区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5%以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
--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基本形成比较健全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和跨部门的协调管理机制,政府科学决策和综合协调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共享和决策咨询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些重大社会经济活动可持续发展评价、监测、评估机制基本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和舆论监督的意识大幅度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