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支出拨付程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是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支付的范围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财政授权支付是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支付的范围包括小额购买支出、零星支出。
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步骤
州本级要抓紧做好改革的筹备工作,在建立机构、完成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培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业务以及安装、调试网络设备等筹备工作基础上,2006年下半年选择9个州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进行试点,待熟悉了操作程序,积累了改革经验后,再增加试点单位,逐渐将所有州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各县市从现在起也要全面进行改革试点,确保在2007年底以前,全州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内容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配套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的原则,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条件。
(二)制定国库改革配套管理制度。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和银行支付清算制度,建立和完善财政收支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财政支付业务代理商业银行网络连接和银行支付清算系统。
(四)切实开展银行帐户清理。围绕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清理整顿各试点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
(五)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改革财政资金的缴拨方式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要大力做好相关制度和操作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要对试点单位、代理银行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试点单位、各代理银行也要在本系统内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在改革实施前都能够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
(六)加强部门财务管理。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后,预算单位仍然是预算执行的主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用款计划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程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