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电〔2006〕1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全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州粮食局)
为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为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和《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及《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吉政发[2006]3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战略性重组,彻底改变束缚粮食企业发展的旧体制,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因企制宜、促进发展的方针,以招商引资为契机,以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为突破口,以国有独资、租赁经营(国有民营)、产权出售为主要形式,实施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确保按期完成全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企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坚持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落实银行债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坚持依法改革,严格执行政策,统筹规划,分类实施,规范程序,稳妥推进;坚持阳光操作,充分调动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三)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方向,通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整结构,整合资源,盘活资产,推进企业战略重组,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闲置和低效率运营,使国有资产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搞活粮食流通,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宏观调控需要和国家粮食安全。
二、主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