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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通知


  二、深入开展宣传《条例》活动

  各级政府、各级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各新闻单位要将《条例》的宣传作为当前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重点,积极组织、认真开展宣传《条例》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紧密结合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宣传画、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条例》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宣讲普查数据保密规定和被调查对象的如实申报义务,使全社会了解《条例》,自觉遵守《条例》,为农业普查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事关农业普查数据质量,事关农业普查工作成效。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依法开展普查,坚决抵制和排除对普查数据的干扰;普查对象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配合普查人员,提供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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