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全国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强煤炭资源勘探,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有效投入机制,加强资源勘查。加快勘探义马、鹤壁、焦作等老矿区的深部及外围资源,五年新增煤炭精查储量20亿吨。加快薄壁、石林、五头、茴村等预测区资源勘查,寻找新的后备资源。
优化开发布局,建设大中型矿井。强化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抢抓国家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机遇,加快鹤壁、焦作、义马、郑州、平顶山、永夏6个大型矿区建设。稳定豫北和豫西等老矿区生产能力,加快开发矿井深部资源;扩大豫中和豫东矿区生产规模,重点开发禹州、汝州、登封、新安等资源相对富集地区。发挥骨干企业在技术、管理和融资等方面优势,建设一批现代化大中型矿井,加快首山一矿240万吨燉年、白坪煤矿180万吨燉年等在建项目建设,新开工建设李粮店煤矿240万吨燉年、赵固二矿180万吨燉年等矿井项目,五年新增煤炭年生产能力3000万吨以上。
整合煤炭资源,培育大型煤炭企业。着力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资源、资金等要素向骨干企业集中。鼓励有优势的煤炭企业实施煤焦、煤化工、煤电或煤电铝一体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调整改造重组中小煤矿,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煤矿,坚决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到2010年,全省7个大型煤炭骨干企业控制全省煤炭资源90%以上,产量占全省80%以上,小煤矿减少到500个以内。
加快煤矿产业升级和安全技改,促进高效、安全生产。积极推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对重点煤矿采掘、运输、洗选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开采工艺,提升煤矿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和技改力度,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建立煤矿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突出抓好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采用先进监测监控设备,提高矿井灾害监控和预防水平,不断增强抵御各种灾害的综合能力。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矿瓦斯产业化发展。
积极利用省外煤炭资源,保证全省煤炭供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资源丰富省份的合作,积极与铁路部门沟通,加快推进长治至泰安等铁路建设及侯月线、太焦线、宁西线、新荷线等铁路扩能和电气化改造,适时建设新的输煤通道,缓解煤炭运输瓶颈制约,努力提高晋煤、陕煤输豫能力,逐步加大煤炭调入量。鼓励我省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发利用省外煤炭资源。
(二)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火电基地。优化电源布局,建设火电集群。按照规模化、基地化的原则,综合平衡煤炭、水资源、交通、环境、电网等条件,以60万千瓦、100万千瓦大容量、高参数火电机组为建设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五年新增发电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建成全国重要的火电基地。电源布局以现有电厂扩建为主,原则上不再新布电源点,重点围绕豫北、豫南和沿陇海线3大火电集群规划建设火电项目。豫北火电集群以沁北电厂为中心,发挥区位优势,利用当地及山西煤炭资源建设大型坑口、路口电站,积极推进焦作、济源、新乡、鹤壁、安阳等电源点建设。豫南火电集群以姚孟电厂为中心,利用当地煤炭资源和宁西铁路运煤通道,建设大型坑口和路口电站,积极推进平顶山、南阳、许昌、驻马店、信阳等电源点建设。沿陇海线火电集群发挥沿线煤炭资源优势并利用陕西煤炭资源,建设大型坑口、路口电站,积极推进三门峡、洛阳、郑州、开封、商丘等大型电源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