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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优化结构,多能互补。改善一次能源供给结构,积极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资源和油气替代燃料,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形成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体系。优化二次能源生产结构,加快发展清洁高效电力,不断提高电力等清洁能源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

  立足省内,开拓省外。在依托省内资源、保障省内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省外煤炭、原油及成品油、天然气和煤层气等多种资源,拓宽我省能源供给来源,提高保障能力。发挥我省火电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大力开拓省外电力市场。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做大做强我省能源产业。

  (三)主要发展目标。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前提下,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利用效率和行业效益显著提高,建成全国大型煤炭基地和重要火电基地。

  “十一五”末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1540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92.5%,石油占4.2%,天然气占1.3%,水电等其他能源占2%。全省煤炭年生产能力稳定在1.5亿吨左右,原煤入选率和资源回收率均达到50%以上。全省发电装机达到4500万千瓦以上,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比重提高到55%,火电机组平均供电标煤耗下降到370克燉千瓦时以下。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稳定在450万吨和15亿立方米。风电和秸秆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0万千瓦,形成100万吨以上生物液体燃料和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能力,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0%以上。

  (四)具体发展思路。煤炭:建设全国大型煤炭基地。加快煤炭资源勘查,提高后续保障能力。培育发展骨干煤炭企业,加快大型矿区建设,继续整合煤炭资源,向优势骨干企业聚集。推广应用高效采煤装备设施,提高资源回收率。推进煤炭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煤炭循环经济和洁净煤技术,加强矿区生态环境防治。依法强制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小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积极利用晋、陕煤炭资源,加快输煤通道建设。电力:建设全国火电基地。着力推进结构调整,重点发展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火电机组,加快关停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提高火电竞争力;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合理规划城市、县城和乡镇热电机组;加快推进风电、秸秆发电和核电发展,适度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和燃气电站,提高清洁高效电力比重和调峰能力。加强电网建设,形成500千伏骨干网架和对外输电通道,增强电力输送及与华中电网“水火调剂”能力;继续推进城乡电网改造,促进输、配、用三级电网协调发展,形成安全可靠的现代化输配电网络。积极开拓省内外电力市场,加强电力调度和市场监管,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竞价上网,加快市场化进程,完善电价形成机制。

  石油天然气:积极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煤层气资源。加强资源勘查,提高开发效率,稳定油气产量。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油气输配网络系统。努力引进省外油气资源,发展油气替代燃料,提高供给能力。调整用气结构,有效提高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合理安排工业项目用气。

  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小水电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充分发挥我省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优势,加快推广农村户用及大中型沼气工程,积极发展秸秆、沼气、垃圾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鼓励开发利用生物液体燃料和固体成型燃料。因地制宜开发风电、小水电、太阳能发电。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农村绿色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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