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大兴煤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改项目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6〕233号)
南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报送大兴公司(南坪煤矿)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南川安监文〔2006〕117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南川市大兴煤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大矿井生产能力项目建议书》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南川市大兴煤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技改项目符合你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该矿界范围内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 矿界范围内具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10945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你市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同意该技改项目立项。
二、南川市大兴煤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生产规模暂定为300Kt/a。
三、南川市大兴煤化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此批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并按“三同时”的要求作出安全和环保设计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