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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

“一户通”委托扣税(费)授权书

  N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信用社):
  现就有关委托扣税(费)事宜授权如下:
  一、授权你行为×××地方税务局提交的各种税、基金、费等电子缴税信息(或收款凭证),按照支付结算规定审查后按委托收款金额直接在本存款人帐户内(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划付。
  二、本存款人帐户内同时发生多项费用支付时,授权你行按照规定先税款后其他的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三、本授权书必须经本存款人签章后生效。

  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审查意见:
  我行同意(不同意)接受该存款人委托付款之授权。

开户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一户通”委托金融机构扣款协议

  甲方:×××地方税务局
  乙方:杭州金融清算中心
  为方便纳税人税费的缴纳,加快资金清算速度,实现“一户通”扣缴税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纳税人授权地税机关与其开户银行鉴订委托扣缴协议的要求,就甲方通过“一户通”系统委托扣缴税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纳税人的授权委托乙方通过 “一户通”系统办理地方税、费、基金的收取并进行资金清算。
  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一户通”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对委托缴税业务的管理。
  三、为确保该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双方承诺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纳税人签订扣款协议书,负责分户扣款协议书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
  2、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管理本单位的扣缴网络系统,并与乙方联网,保证本单位扣缴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3、负责向纳税人发放纳税通知和提供完税凭证;受理纳税人投诉,负责解释有关扣缴数据的查询;对确认应减收或补收的,负责处理退款或补收等相关事宜;对通过“一户通”系统办理委托缴税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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