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进一步推进办学体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公办职业院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院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要发挥公办职业院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
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全面推行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和完善民办职业学校在建设用地、税费减免、引资建校、公平待遇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将国家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政策扶持、统筹管理、依法规范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民办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积极引进优质资源,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努力开拓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境)外就业市场。
(十三)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
完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评价体系,以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技能水平、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为核心指标,以学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学方法和管理为主要指标,建立人才培养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分级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引导社会合理选择就读学校,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
(十四)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德育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诚信、敬业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以自信、自立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丰富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德育工作经费,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