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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北区船舶大厦物业服务单位变更后明确收费主体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北区船舶大厦物业服务单位变更后明确收费主体的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渝价〔2006〕642号)


重庆天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船舶大厦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申请》收悉。由于重庆市祥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对船舶大厦的物业服务,现重庆瑞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鸿猷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委托你公司对船舶大厦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经研究:同意变更后的重庆天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原重庆市祥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船舶大厦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权利(在法定的有效期内)。收费标准仍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5]299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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