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和《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达到刘淇书记提出的“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 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绿化”的要求,实现2006年北京市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 65%的目标。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地现场扬尘污染的重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市、区县建委、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施工企业要采取:出墙报、板报、小刊物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防止扬尘污染、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教育。
(三)推广经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及时报道扬尘治理成果,表彰先进单位,推广先进经验。同时曝光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的施工企业,以强有力的政府监管和必要的舆论监督,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五、具体要求
(一)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建筑行业自律意识教育。施工企业作为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和《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制定扬尘治理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新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地现场必须按照环保工作目标和所承担的职责,在施工作业中以科学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预防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具体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落实,同时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现场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的六项标准和《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即:路面硬化现场检查标准;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标准;垃圾存放现场检查标准;材料、土方覆盖现场检查标准;车辆清洗现场检查标准;施工围挡现场检查标准。做到渣土运输车辆有效密闭,严防上路遗撒。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