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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方案(2006-2007年)的通知

  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运行机制。保知组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的建设。
  (一)沟通机制。
  定期沟通机制。一是建立保知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各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等;二是建立与驻华使馆、驻京外国商社、外资企业定期对话、交流制度,每半年一次。预约沟通机制。针对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具体问题,驻华使馆、驻京外国商社、外资企业可以与保知办预约,由保知办协调相关单位沟通解决。
  情况通报机制。保知办每年定期召开北京保护知识产权状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上一年度北京地区保护知识产权情况,并回答国内外记者提问。
  (二)工作机制。
  应对应急联动机制。研究建立解决本市保护知识产权总体性、趋势性问题的应对机制;建立突发问题应急机制;建立工商、版权、公安、海关、法院等成员单位之间配合协作的联动机制。
  案件移送信息反馈与督办机制。举报中心接收举报投诉案件后,分送归口部门办理;承办部门应在法定处理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举报中心;举报中心负责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况,部门未在时限内办结案件要及时报保知办协调解决。
  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机制。举报中心要及时汇总、准确统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情况以及各部门查处情况,每月第1个工作日报保知办;由保知办报市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保知组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应将本部门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保知办,年终将本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于次年1月底前报保知办。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举报中心、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案件移送和结案反馈制度;对举报中心移交的案件,如触犯刑法,保知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反馈举报中心备案;司法部门办结案件后,应将结果反馈举报中心。
  建立案件处理的评价考核制度。针对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保知办将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定期通报情况。
  五、重点工作任务
  当前本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是打击销售假冒名牌商品和贩卖盗版光盘行为。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治理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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