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的形势下,切实加强药品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明两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深刻吸取“齐二药”事件的教训,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明确各级政府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中的责任,落实责任制。各盟市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在整顿工作中领导不力、市场整顿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行为,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这次专项行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协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要与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发展与改革、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尤其是在药品价格、广告管理方面,要实行综合治理,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宣传工具,重点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整体部署和整治重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四是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要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网络、电话、来访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积极扩大案件线索来源。集中力量查办一批社会影响广泛、性质严重的案件。对符合案件移交条件的,要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严厉惩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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