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根据地质勘查规划布局和地质找矿勘查资金投入的现状,重点加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紧缺、具有重大找矿潜力的西南三江北段(川西)、川滇黔相邻区(攀西)、秦岭(川西北)等重要成矿区带地质找矿工作,争取找到一批新的矿产地。主攻的重点矿种是煤、磷、铜、铅、锌、锰、金、稀土、银、铂、镍矿等,优先安排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急缺、具有重大找矿潜力的川南古叙煤田、筠连煤田的煤炭勘查、马边至雷波地区的磷矿勘查;重点开展我省攀西地区、三江地区、川西北地区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矿勘查;积极推进金河磷矿、宝鼎煤矿等国有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实现我省地质找矿新的重大突破。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60处;新增探明煤炭资源储量10亿吨,提高煤炭资源储量级别30亿吨;新增探明资源储量磷矿2亿吨、铅锌200万吨、锰3000万吨、银1000吨、金50吨、铂10吨、铜镍50万吨;逐步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同时注重我省天然气勘查开发,为进一步发展我省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推进“工业强省”战略提供资源保障。
(八)深化地质工作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正确处理地质勘查队伍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属地化后地质勘查部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工作新体制;加大以各地质勘查主管局为单元的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地质勘查队伍功能分散、重叠的问题,加强地质勘查单位地质工作和找矿能力的建设,提高地质勘查单位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地质勘查单位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鼓励地质勘查单位之间、地质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之间联合重组,形成勘查开发一体化的矿业集团公司,鼓励地质勘查单位利用依法取得的矿业权建立矿山企业进行自主开发或合资合作开发,支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地质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地质技术服务公司,加快地质勘查经济发展。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技术精湛”的要求,建实建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以承担国家和我省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
(九)完善地质勘查投入运营机制。着力解决地质勘查投入不足、运营失衡的问题,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地质勘查投入运营新机制,促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并举,勘查与开采并重,不断增强地质工作发展的动力。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地质勘查市场的能力,运用政策调控,使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建立完善地质勘查工作利益激励机制,改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在我省从事地质找矿和矿业开发工作,调动投资者投入风险勘查的积极性。发挥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础作用,发挥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主体作用,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地质勘查基金,主要用于重要成矿区带、重点矿种的风险勘查,降低商业性地质找矿风险。今后政府原则上不再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国有矿业集团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鼓励社会各类资金参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允许地质勘查方面的支出按有关规定据实列支,形成矿产勘查、矿业开发、矿业权流转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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