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以高处坠落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现象的发生,并做好跨年度工程的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对已经上网公布的未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坚决禁止其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发现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不准进行招投标活动。要突出抓好一线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教育。
加强对冬春季节城市燃气、供水供热管线的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八、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
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把商场、宾馆、饭店、集体宿舍、影剧院、医院、学校、公铁客运站、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游戏厅、网吧、浴池、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防火设备设施作为检查排查的重点。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坚决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要针对冬季农村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做好农村火灾预防工作。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燃煤取暖的住房、出租房的取暖设施和通风情况,以及公共场所、大型燃煤取暖社区和生产单位的通风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场所及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细致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要全面落实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电力、粮食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九、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