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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1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将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吉发〔2006〕36号),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二、主要目的

  紧紧围绕《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重点督查全省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会议、全省深化政务公开暨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吉政发〔2006〕21号)等的落实情况;通过督促检查,找出2006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纠正和处理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现新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情况。

  (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情况,机构、人员、职能、授权、进厅、监管“六到位”情况。

  (三)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公开运行和监管情况,主要是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药品采购等招投标,纳入政府构建的统一平台规范运行情况,没有纳入的下一步纳入打算、思路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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