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宽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遵循规律积极引导。产业集群的发展不能一蹴而就,有其内在规律和基本要求,因此,在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产业集群形成、演进、升级的基本规律,准确把握产业集群发展的特征,适应产业集群发展对外部环境的要求,正确引导和积极扶持,使其不断获得新发展。
(二)着力培育龙头企业。根据我省汽车、石化、农副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医药、光电子两大优势产业和能源、冶金、建材、纺织、旅游五大特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大力发展为其配套服务的龙头企业。以我省“十一五”时期做强做大的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骨干,不断加大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其产业龙头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抓好县(市)域内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小巨人企业”等,搞好产业扩散和升级。
(三)培育壮大产业聚集区。加快建立专业化、区域化的县(市)民营经济工业园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向各类专业特色经济园区集聚。各市(州)、县(市)都要选择1-2个产业特色明显的工业园区或1-2个专业村镇作为产业集群的基础和载体,精心打造产业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和产业集群趋势。
(四)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依托我省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生态优势,建立标准化的优质原料种植基地,形成原料、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一体化。强化食品工业科技开发,着重提高深加工水平,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充分发挥我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集聚广大农户,在积极发展“公司+基地”的农业产业化模式的基础上,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五)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技术、软件开发,大力发展光电子、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和先进环保技术;依托我省长白山丰富的药材资源和通化地区已形成的医药产业的比较优势,研发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特药,着力发展现代中药、天然药物、优势化学原料药、生物工程新药和药物新剂型,加快中药GAP基地建设,形成新兴的产业集群。
(六)实施品牌战略。品牌建设是产业集群取得成功的关键,在推进产业集聚过程中,各地和企业要把打造知名品牌特别是区域品牌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重点扶持一批技术含量与附加值高、有市场潜力的名牌产品企业。积极培育国家名牌产品,对“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