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人民政府《研究加强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有关问题》(黔府专议〔2005〕54号)
三、组织保障
成立以贵阳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清镇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市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领导和协调该项工作。
四、职责划分
贵阳市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清算组、人员安置组、法律咨询组。
(一)综合协调组(兼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协调组(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成员由市经贸委及相关配合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工作进度;
3、负责编制工作经费预算并报市政府;
4、负责组织拟定2至3个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的比选方案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配合单位:清镇市政府、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维稳办、市环保局
(二)资产清算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对红枫水力发电厂现有资产进行清算,组织编制红枫水力发电厂资产评估报告。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清镇市政府、市经贸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三)人员安置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拟定关闭红枫水力发电厂人员分流安置方案。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清镇市政府、市经贸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维稳办
(四)法律咨询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相关律师、专家对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进行法律、政策方面的研究,为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提供法律咨询。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清镇市政府、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工作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正的资产评估原则,搞好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和财务审计,搞清和落实好债权和债务,理顺各方面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