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倡导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1.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
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的机制,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普及节能节水技术,淘汰高耗能、高耗水产品、技术和工艺,鼓励企业进行节约资源技术改造。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应用,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大力节约用水。提高土地等重要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坚持依法管地、征地和用地,健全土地储备、开发、使用、管理机制,修编《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编制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科学调控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供地条件,提高产业用地产出率,2010年单位陆域土地面积GDP超过7000万元/平方公里。完善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机制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促进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和评价指标体系。
2.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其向产业化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回收利用率。以优化资源利用为核心,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十一五”期间,要初步构建企业、工业园、城市和社会等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 在现代农业、石化产业、能源产业等领域率先探索发展循环经济,到2010年全市创建3个以上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基地,树立样板工程,为建设循环型社会积累经验。
3.建设生态珠海。
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法规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优势。整合规划市域景观保护地带,切实保护山体植被,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抓好治污保洁和江河水整治两项重点工程,加快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抓好饮用水安全和前山河治理,扩建拱北污水处理厂,改造前山、拱北污水管网,建设西部地区污水处理工程。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加强企业脱硫工程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每亿元GDP控制在50吨以内,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推广绿色农业,以安全食品生产为手段,建设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到2010年发展绿色生态养殖区5个。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加大环保和生态建设投入。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建设水平,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城市空气质量每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55天,公众对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环保投资占GDP比重达到3.5%。
4.完善科学的人口调控机制。
加强对人口的宏观管理,保持人口的适度增长,使人口总量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容量相适应,为建设适宜创业和人居的魅力城市营造一个规模适度、分布均衡、素质优良、年轻活力的人口环境。大力推进知识和技术移民,适度吸收投资移民,今后五年,人才移民应不低于迁入人口的40%。充分利用产业结构的政策调整来优化劳动力素质结构,用市场手段引导人口的合理流动,形成人口随着产业转移的良性发展模式。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到2008年,全面进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行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九)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加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使全市人民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为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1.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重点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建设、农村创建等薄弱环节入手,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自强不息、勇于创新、海纳百川、敢为天下先的特区文化,加强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开放创新、和睦相助、务实进取、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要广泛发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继续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提高妇女社会参与程度。加强国防动员建设,继续争创国家和省“双拥模范城”。
2.积极发展文化事业。
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学艺术等各类文化事业,努力锻造文化精品,培育和拓展文化品牌。依托社区、广场、镇村、企业和校园等各类文化活动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富有地方特色的美术馆、城市展示馆等一批城市标志性文化旅游设施,落实南粤锦绣工程,加强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和保护珠海历史文化资源,加大对文物古迹、无形遗产、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丰富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中西文化交融的地缘优势以及大学园区的资源优势,扩大对外交流,积极举办大型文体活动,促进文化事业的兴旺繁荣。
3.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继续壮大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初步形成文化休闲娱乐、传媒、历史文化旅游三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产业群,基本形成特色明显、布局合理的文化产业体系。“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对本地生产总值的贡献率有较大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增长20%。加强对文化产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建立金湾印刷产业园和珠海南方文化产业园两个产业园,建设美术品创作交易、动漫游戏、文化设备制造等三个文化产业基地。实施市场化、产业化运作模式,大力引进社会资金投资文化产业,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投融资体系,形成以龙头文化企业带动,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4.建设法治珠海。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积极开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