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生态文明工程。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组织实施改路、改水、改房、改厕等工程,治理乱搭建、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的“三乱”行为,实现农村道路硬化、街院净化、街道亮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改善人居环境。2007年完成西区农村水改工程,使农民喝上干净水。深入开展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新风,破除陋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农民知法守法,远离黄、赌、毒,破除封建迷信;增强现代意识,摒弃落后观念,努力形成文明祥和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农村曲艺社、文艺宣传队的积极性,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学文化、学技术,大力弘扬“勤劳、自强、互助”的精神,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2010年全市各镇的省级文化站达标率达到100%,村级文化室建室比例达到80%。
4.实施扶贫济困工程。
建立以政府为主、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全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保障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贫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突出帮扶重点,增强帮扶效果,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特困户重点帮扶;对暂时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或因病、因灾致贫的一般贫困户及时救助,并帮助其逐步摆脱贫困;对孤寡老人、贫困家庭在校就读子女要结对帮扶,解决实际困难。设立帮扶基金,采取财政拨一点、社会集一点、党员干部捐一点等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采取“科技扶贫”、“知识扶贫”等方式,变“输血”为“造血”,使帮扶对象尽早脱贫致富。
5.实施固本强基工程。
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级干部的培训和后备干部的培养,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素质。支持村民自治,大力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加快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农村。加快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和安置机制,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积极推进平沙、红旗华侨农场和白藤农场的体制改革。
(六) 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改革创新是经济特区的生命线和灵魂,要大力弘扬经济特区敢闯敢试的精神,营造“特别能创新”的环境,在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勇于承担国家改革创新综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全面深化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十一五”期间,要以建设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为重点,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力争在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1.建设现代公共服务型政府。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政府经济职能向宏观调控、统筹协调、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和制定等方面转变,重点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水平。深化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逐步实现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制定技术标准来规范审批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审批监督,积极发挥政策、规划引导作用,减少事前审批,强化后续监管。建立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改善审批方式,加快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以投资项目报建为重点建设网上政府服务大厅,实现运行程序规范化,提高行政效率。全面实施
公务员法,健全公务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理顺市区镇行政管理体制。按照责权利统一原则,尽快完善高新区、临港工业区和横琴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管理体制,形成责任主体明确、权力界定清晰、办事方便快捷、利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发挥其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区镇发展经济自主权,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投资的责任。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实行重大项目公示制、稽查制。加快推行政府行政性、公益性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比较完善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机制,依法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财权范围,明确各区、经济功能区、镇(街道办)的财政支出责任。建立完善政府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体系,把非税收入纳入综合预算。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改革,以部门预算为基础,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加大对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和科技自主创新的投入。建立激励型财政体制和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建设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对财政资金从征缴、入库到支出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财政风险防范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债务问题,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大力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经济运行法规体系和体制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推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以及公示、听证等制度。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强化行政监督,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完善行政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2.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结构调整和产权多元化为主线,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对劣势国有企业要坚决退出,向重要能源、城市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具有优势的行业集中。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推进城市管道燃气、供排水和公共交通等特许经营权改革,转变经营机制。调整优化产业、产权、资本和企业结构,着力打造3-5家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龙头国企。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管、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国有非经营性资产和国有资源性资产的监管体制和运作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到2010年,国有经济的产业结构、产权结构调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建立并协调运转。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城市商业银行重组,配合有关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积极探索金融新业务,创造条件进行农业保险试点。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应对与化解风险的能力。支持金融业管理部门依法监督,努力维护珠海金融稳定。发展和壮大技术、产权、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继续构建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体系。发展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加快改革行业协会现行双重管理体制,推进政社分开,发挥其行业自律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稀缺资源的价格形成和监督机制。加快建设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