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对劳动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2008年底前,实现省、市、区、街道(镇)四级劳动力市场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市、区和有条件的街道要建设远程可视招工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网站,强化网上职业介绍服务,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定期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抽样调查活动,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
四、切实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素质就业
(一)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有效整合全市职业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的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起以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等为依托,以大中型企业与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资质认定,每年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定点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职业技能综合性培训基地建设。市、区两级要抓好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的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充实师资队伍,配备教学设备,提高培训质量,把市、区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建成上规模、上档次的综合性职业培训基地。各镇要抓紧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中心,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近的就业培训服务。
(三)大力实施劳动者技能振兴计划。一是全面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对农村劳动力和失地农民、转产渔民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技能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实施“珠海青年随岗实训就业计划”,每年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4000人以上。进一步完善智力扶贫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工学校。二是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从2006年起三年内每年培养高级工800人,技师以上技能人才400人。市、区两级政府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协调指导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为社会提供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三是大力推行企业在职员工岗位技能晋升培训。用人单位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要求,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的教育和培训。重点抓好企业新上项目新招员工的培训工作和商贸、物流、旅游、电子信息及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企业在职员工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在职员工的劳动技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企业在职员工培训的指导监督工作,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四)组织实施创业富民工程。从2006年起,按照省的部署,组织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微、小型创业项目库,成立创业指导专家团,为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和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十一五”期间,组织4000名具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力争创业成功率达30%以上,通过创业增加3600个就业岗位。重点推广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模式。大力开发适合本市人员创业的项目,对每个成功创业项目,按实际成功采用人数和安置本市人员就业的情况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共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