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
1工作目标。对全省94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逐步按循环经济理念进行改造,选择20个不同类型的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进行试点。
2工作内容。引导园区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和完善园区道路、交通、物流配送、信息通信、供热、供气、给排水、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实现园区公共设施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集成管理和集中供热、供气。重点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和循环使用内部资源,拓展或延伸产业链,逐步形成生态产业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杜绝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园,园区内所有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园区环保设施联建共享,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统一纳入城市管网或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2006年截污率达到50%以上;加快建设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或收集中转系统。
3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牵头,省环保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外经贸厅、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参与。
二、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1工作目标。从冶金、电力、建材、采掘、轻纺、造纸、医药、石化等行业,选择30家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2006年,试点示范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2工作内容。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围绕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技术进步,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创建废水“零排放”企业。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制定循环经济工作计划。加强对重点能耗和水耗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统计监测工作。
3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等部门参与。
三、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1工作目标。建设粮油、蔬菜、茶叶、柑桔、脐橙、猕猴桃、花卉苗木、食用菌、药材、养殖等10个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使之成为效益农业的集聚区、安全农产品的生产区、休闲农业的观光区和现代农业的先行区。
2工作内容。推广标准化生产、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休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猪沼果”一体化等生态农业模式。推广应用农业循环经济技术,推广一批肥药减量增效、沼气、太阳能利用、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秸秆还田、畜禽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等项目,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