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2006-2007年工作纲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6〕115号 2006年8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2006-2007年工作纲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贯彻执行。
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2006~2007年工作纲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扎实有效地推进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精神,结合江西实际,特制定全省发展循环经济2006~2007年工作纲要。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缓解资源约束和加强环境保护为目标,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和加强监管为保障,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体制和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全民参与的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加快形成节约型的生产模式、建设模式、流通模式和消费模式,建设创新创业江西、绿色生态江西、和谐平安江西。
工作重点:以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示范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一批节能示范工程、一批节水示范工程、一批节地示范工程、一批节材示范工程、一批绿色社区、一批节约型政府机构和制定一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为抓手(简称“十个一批”),使全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在“十一五”开局之年迈出坚实步伐。
总体目标:2006年,全省启动100个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建设,包括30个工业企业、20个生态工业园示范区、10个生态农业示范基地、10个绿色建筑、10个绿色社区、20项技术及产品。全省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106吨标煤降至101吨标煤,下降40%,其中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左右;万元生产总值水耗下降5%,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下降20%;完成一批清洁生产企业试点工作;散装水泥消费量超过1000万吨;工业园区每平方公里的投资强度和产出率均比上年提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