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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置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应急联动中心)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置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应急联动中心)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6〕113号 2006年8月2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赣府发〔2005〕11号)和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应急联动中心)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赣编办文〔2005〕238号),省政府设置江西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中心(简称省应急联动中心),与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应急联动中心)承担省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应急联动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
  (二)承担省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省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省政府与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三)办理省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省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四)负责联系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省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
  (五)负责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六)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省际救援等工作。
  (七)负责协调、指导建立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向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
  (八)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省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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