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6〕43号 2006年8月1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西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决定,成立江西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全省铁路发展及与铁道部、南昌铁路局的沟通衔接;负责合资铁路的规划、立项等前期工作并参与铁路建设的管理。
(二)提出合资铁路中我省出资的资本金筹措方案;负责我省用于合资铁路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回收。
(三)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需求,提出合资铁路建设分年度实施计划。
(四)配合省重点办协调合资铁路的征地拆迁等工作。
(五)会同南昌铁路局制定合资铁路临时运营和正式运营的运输组织方案,做好合资铁路运营前的准备工作。
(六)对全省新建与合资铁路接轨的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实行归口管理。
(七)参与合资铁路建成后的运营管理。
(八)组织、开发和指导全省合资铁路的多种经营。
(九)承办省政府和省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江西省地方铁路建设集团公司(江西省铁路建设办公室)设5个副处级部(室)。
(一)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人事劳资、安全保卫及公司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二)工程部。负责合资铁路规划、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和比选;编制提出合资铁路建设分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工程招标、施工组织、工程监理、验工计价、工程验收工作。
(三)计财部。负责计划、统计、财务、审计工作。
(四)物资部。负责合资铁路建设所需新旧器材的计划、购置和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