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把大型客车和城市公交客车驾驶人的准入关。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报考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和申请城市公交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报考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为155厘米以上,视力为5.0以上,肢体健康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在此之前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5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2年以上,且在申请前最近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同时不得有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责以上的记录。初次申请驾驶证的人员不能直接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报考城市公交客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年龄必须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55厘米以上,视力5.0以上,肢体健康且无防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对吊销驾驶证2年以上、撤销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重新申请驾驶证时,不得直接申请城市公交客车准驾车型。
6.严把驾驶人考试关。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认真组织驾驶人考试,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全面实行随机安排考试员制度、考试员和学员“双签名”制度以及双考试员监考制度;考前应告知学员考试要求、考试纪律,考后要对学员进行讲解和宣传教育,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坚决杜绝考试不严或不考试就发证的现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把驾驶培训学校的培训关,按照教学大纲严格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严把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的考试关,严格考试程序,完善考试管理制度,对所有驾驶学校的资质和培训、考试制度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取消资格。
7.建立新驾驶人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初领证1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责以上的,要对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倒查内容包括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的单位、个人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培训、考试,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是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安交管部门责任的,责任民警一律调出车管部门,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属于驾校责任的,由驾校行业主管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初领证1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责以上的事故率超过10%的驾校,公安交管部门要暂停该驾校的考试,并通报驾校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停业整治;达到20%的,要停止该驾校考试,通报主管部门,依法取消驾校培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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