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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7年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2007年广东专利奖评选活动组织方案

  为鼓励和调动我省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保护知识产权水平,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人事厅在全省开展2007年广东专利奖的评选和表彰活动。活动组织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知识产权局、省人事厅组成广东专利奖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和评审组,评选办公室由省知识产权局各处室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由经济、法律、管理以及技术专家组成。

  二、奖项种类及数量

  广东专利奖设金奖和优秀奖,金奖控制在10项以内,优秀奖控制在40项以内。

  三、评奖标准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巧妙、新颖, 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的作用。

  2.实施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后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潜在的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

  1.外观设计专利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2.实施该外观设计专利后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潜在的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在2006年10月1日前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已实施并具有潜在的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该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和专利权无效纠纷;

  4. 该专利未曾获得过广东专利奖;

  5. 申报人属广东省内的专利权人或专利实施单位。

  (二)申报材料

  1. 《广东专利奖申报书》;

  2. 专利证书及专利说明书(含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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