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湖南省企业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6]4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湖南省企业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企业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解决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湖南省企业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省劳动保障厅 二○○六年八月九日)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加大力度清理解决拖欠工资(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秩序,理顺企业工资分配关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加大清理解决拖欠工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管体制,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重点突破。从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及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进行总体规划,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企业工资分配综合治理工作。
2、完善政策,分类指导。完善企业工资分配的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基本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深化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开展综合治理,规范企业工资分配秩序,理顺企业工资分配关系。
二、目标任务及组织实施
总体目标: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包括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全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保障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