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拟制定的配套文件目录、主要内容、时间安排。
1.《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主要内容:核定登记原则、程序、办法、界定核定登记扶持人口的范围、对象,核定登记的内容,扶持期内水库移民人口自然变化的处理办法,法律责任。
起草单位: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
出台时间:2006年8月
2.《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
主要内容: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原则、依据、程序。
起草单位: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
出台时间:2006年11月
3.《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界定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后期扶持标准、扶持方式、扶持期限,扶持资金分配管理、发放方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起草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水务局
出台时间:2006年11月
4.《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扶持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项目扶持所涉及的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的原则、目标、项目申报、审批程序、项目实施主体、监督检查办法。
起草单位:省发展与改革厅、省水务局
出台时间:2006年11月
5.《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主要内容:明确监督检查主体、方式、内容,责任追究依据、情形等。
起草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出台时间:2006年11月
三、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试点工作安排
(九)试点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试点选定原则。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维护水库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水库移民生活保障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妥有序、维护稳定。
2.组织领导。
开展好试点工作,对有序、有效、稳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试点市、县要相应成立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指导和协调本市、县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