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2006〕5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事关移民切身利益,事关发展稳定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南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社会稳定。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海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我省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以下简称水库移民)现状及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全省水库移民基本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共建成大中型水库77座,总库容88.34亿M3,总装机38.82万千瓦。这些水库担负着全省防洪、发电、供水、灌溉、生态等方面的重任,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改善生态环境,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定数量的水库移民。经水利部核定,全省77座大中型水库中,有移民安置任务的60座,共有农村原迁移民8.39万人,农村现状移民10.31万人。农村移民人均纯收入625元以下的3.33万人,625元至865元的2.31万人,825元至县均水平的3.07万人,县均水平以上的1.6万人。危房面积58356平方米,不通机耕路移民组64个,1.04万人;不通电移民组4个,0.032万人,适龄儿童失学0.14万人,没有卫生所的移民村118个。总体上来看,全省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不多,水库移民群体性上访事件未曾出现。这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水库时移民生产安置及生活安置工作相对到位;二是水库移民识大体、顾大局,舍小家、顾大家为水库建设做出贡献;三是海南自然条件较为优越,安置水库移民相对容易。但是,全省水库移民安置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大部分水库移民的生活水平都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相当部分水库移民还处在贫困线以下;二是水库移民生产条件比较落后,水、电、路、危房等仍未得到有效改善;三是部分水库移民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尚未解决;四是后期扶持乏力,全省仅有大广坝水电工程移民享受后期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