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站链接。将省政府各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内容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栏目内容及链接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省信息中心。
3.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省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五、网站内容审核管理
1.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网站栏目的审核、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的督促检查工作。
2.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应指定部门、责任机构负责协调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与省政府门户网站联系。
六、网站内容保障措施
1.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网站应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在今年9月30日前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
2.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负责、谁发布,谁主管、谁受理”的原则,作好各地、各部门职能分工的栏目信息维护和业务受理工作。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和江西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向省政府门户网站以报送或链接方式提供信息(含法定节假日)。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3.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4.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机构、专门人员,安排必要的运行维护经费,建立规范有序、快速响应、安全高效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七、建立健全监督考评制度
建立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制度,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内容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定期通报各市、县(区)和省政府各部门信息报送的稿件数量和上稿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不定期开展网站评比活动,促进全省政府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八、网站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政府大院西二路3号江西省信息中心
联 系 人:吴俐、刘正、施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