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是本部门网站主办单位,同时又是省政府门户网站协办单位,负责为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务信息,受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网上办事业务和本单位领导信箱,做好跨部门、跨地域的网上业务协同。
三、丰富栏目内容,完善网站功能
1.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字[2005]16号)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应包括“辖区概览”、“政务要闻”、“政府机构”、“政府领导”、“职能介绍”、“人事任免”、“政策法规”、“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统计报告”、“财政报告”、“部门工作”、“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公告公示”、“招标采购”等内容。
2.大力开展网上办事服务。为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总体服务水平,凡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都要设立“办事指南”,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办事地点、联系方式、监督途径等信息,提供“文件下载”、“表格下载”、“网上查询”、“在线咨询”。现阶段能在网上开展的办事项目都要提供“在线申报”、“办理状态查询”,逐步实现网上行政许可、招商引资、交费、纳税、办证等事项,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
3.积极增进互动交流。各地、各部门要以本单位门户网站为沟通渠道,开设“领导信箱”、“民声通道”、“信访热线”、“纠风热线”、“民意调查”、“监督投诉”等互动栏目,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限时回复与办理,切实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声、化解民忧、体现民意。
四、网站内容保障方式
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市、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采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1.信息报送。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信息报送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供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