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大建价发[2002]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市场行为,依据《
合同法》、《
建筑法》及建设部第110号令《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原各类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文本从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起停止使用,新文本从二OO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修订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我们。
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DF-02-021)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