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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
(皖政办〔2006〕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已翻印下发。为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是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有利于扩大就业渠道,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发展老年服务业的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为目标,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建立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一)加快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各级政府要从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把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服务。重视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父母的养老问题。到2010年,所有乡镇至少要建设一所功能齐全的敬老院,每院床位不少于50张、入住率不低于80%;阜阳、宣城、巢湖、亳州4市要各建一所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在内的综合性福利服务中心,其他市级社会福利院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养老服务功能;80%的县(市、区)要有一所综合性老年福利设施,市和县城镇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床位数达到每千人15张以上。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以老年福利服务为重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和服务质量优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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