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东田加油站等12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56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东田加油站等12家企业:
我委于2006年10月9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5]3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东田加油站(南、北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朴山加油站(东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安官桥加油站(东、西区)、安溪县剑斗镇仙龙加油站、福建省安溪航达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浔浦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古田鹤塘加油站、古田县凤浦乡上洋加油站(原古田县凤浦建华柴油店)、长乐市恒华石化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洋后加油站(原南平市洋后汽车运输队加油站)等10家企业零售经营汽油、柴油;同意福州市北峰供销社荷泽石油门市部(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使用期限至2010年1月7日)、福州宏俊润滑油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配送经营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