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粤府[2006]10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五”期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农业系统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广东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农业局经管处等40个单位“广东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单位要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广东省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广东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
广东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40个)
广州市农业局经管处
广州市花都区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局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经济建设办公室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局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农业办公室
佛山市农业局经管科
韶关市农业局经管科
仁化县农村财务管理与审计办公室
和平县农业局经管股
龙川县登云镇农业办公室
梅州市农村财务管理审计办公室
梅县农业局
惠州市农村财会管理与审计办公室
龙门县农业局
惠州市惠城区农村财务管理与审计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农业局经管股
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虎门镇农业办公室
中山市南区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中山市小榄镇经营管理办公室
台山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局经管股
阳春市农业局
阳西县织篢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