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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2006-2010年宁夏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3.普通公务员的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有关部门及干部所在单位要加强对处级以下普通公务员的初任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和公务员九项通用能力的全员培训工作。全区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 15000人次。
  4.基层干部的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本部门各类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各市、县(区)在各类基层干部培训中,要重点抓好乡镇、街道干部及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在自治区党校分期分批对全区所有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普遍轮训一遍,并有计划地选派部分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到外省区学习培训。5个地级市今明两年也要在市委党校分期分批把所有的村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
  5.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特点,分别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全区每年培训 2000人次左右。
  6.学历教育。把全区党政机关大专以下学历人员作为干部学历教育的重点,各地区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动员组织他们参加各类成人、普通大专院校或电大、函大等学校的学习。同时,鼓励干部参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学习。力争到2010年使全区50岁以下的党政机关干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大学以上学历达到60%左右,研究生学历达到5%以上。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
  突出抓好自治区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备人员的培训,抓紧培训企业自主创新急需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企业党建等方面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加快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市场驾驭能力强、熟悉国际惯例、具有战略眼光的优秀企业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国资委负责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工作,每年安排培训区管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50人次、中层管理人员400人次。区管企业党委负责对本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自治区经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百万中小企业网上培训”,每年安排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500人次左右。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本地区国资委、经委 (计经局、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落实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全区每年培训国有中小企业、集体企业领导班子人员350人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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