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三)主要目标
1.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不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主管、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
2.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按照全员培训的原则,努力扩大培训覆盖面。5年内完成所有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并逐步向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领域拓展。
3.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进一步提高。针对各类干部的不同特点和培训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实现干部教育培训从偏重知识传授向注重能力培养的转变。
4.干部教育培训方式进一步改进。逐步构建在职自学、自主选学、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境外培训和社会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新体系。
5.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优化整合培训资源,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突出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建立区外、境外培训基地,拓宽培训渠道。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一五”规划,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内容,坚持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一起抓,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按照县处级以上干部5年内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其他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时间年累计不少于12天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安排参加各类培训的人次不应少于本地区本部门干部职工总数的30%。
(一)党政干部的培训
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注重开展履行岗位职责和完善知识结构的培训,全面提高党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厅级干部的培训。采取组织点名调训的方式,每年脱产培训厅级干部300人次左右。其中,选派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浦东、延安、井冈山干部学院及中央有关部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130人次左右;安排参加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130人次左右;按照境外培训计划,每年抽调40名左右厅级干部参加境外培训。
2.县处级干部及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坚持组织调训与单位自主培训相结合,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培训县处级干部及中青年后备干部2500人次左右。其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培训1000人次左右,主要参加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中央有关部委以及在上海、福建等地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各市委组织部、区直各厅局委办每年安排培训1500人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