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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大光路37号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大光路37号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6]056号)
南京邦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光路37号住宅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小区业主问卷调查情况,经研究,现就大光路37号住宅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同意多层住宅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在0.5元内收取。
二、
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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