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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至2007年度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一)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二)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三)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四)区域方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五、工作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
  制定印发《北京市2006至2007年度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2006至2007年度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季防火工作动员大会。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层层召开会议,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季防火工作。2006年10月27日,各区县、各地区、各系统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培训阶段(2006年10月27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开展第十六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以宣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为主要内容,10月27日,在朝阳区举行消防宣传“进社区”大型专题活动;10月28日,在怀柔区举行消防宣传“进农村”大型专题活动;10月29日,在亦庄开发区举行消防宣传“进企业”大型专题活动;10月30日,在海淀区举行消防宣传“进学校”大型专题活动。11月9日,在全市组织“119”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2、市和各区县、各地区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制定鼓励有奖举报制度,跟踪曝光典型消防违法案例,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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